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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林业集团内部专业公司规范动作的客观要求,加强了对民用爆破器材的经营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1999年3月,物资总公司决定在材料公司的基础上,划清债权债务,分割财产,成立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1999年5月11日,正式运营。李德义任中共大兴安岭物资局民用爆破器材专业中心支部书记,张彩川任经理。至此,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正式取代原物资局化轻公司,成为全区唯一合法经营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
                                     (司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