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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

收购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



  1999年同大兴安岭石油公司搞联营两年的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的主管部门——塔河筑路工程局宣布破产,其资产将以债务形式还欠。塔河筑路工程局欠大兴安岭石油公司款达70余万元无法追回,大兴安岭石油公司先后与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塔河筑路工程局、大兴安岭林管局和省销售公司领导取得联系,经多方工作,实现了对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资产、人员的收购。  1999年12月16日,在林管局副局长李宝君的主持下,将塔河筑路工程局加油站以债务形式移交大兴安岭地区石油公司,加油站17名职工由地区石油公司接收安置。地区石油公司补交资产差额款10万元后实现了对塔河筑路工程局的全面收购。
                                     (张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