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安执勤室
成立公安执勤室
为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力的打击卷烟走私贩私、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等违法经营活动,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成立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公安执勤室”的通知》精神(黑烟专联[1999]3号),在地委行署支持下,于12月7日成立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公安执勤室”。“执勤室”属公安机关派驻机构,其人员管理实行由公安局和烟草专卖局双重管理的体制,行政管理以烟草专卖局为主,独立行使侦察权,依法打击涉烟犯罪,同时保证烟草专卖管理行政行为的正常履行。公安执勤室的成立,不仅加大了烟草专卖执法力度,同时有效地保证国家烟草专卖政策的贯彻实施。
(刘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