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劳动用工制度
严格劳动用工制度
地区液化气总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格劳动用工制度,从1998年起,连续二年被地区劳动监察大队评为劳动用工优秀单位。 根据行业特点,地区液化气总公司工会在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对生产一线的销售人员实行“计罐”工资;对机关干部实行效益工资,对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都有明确的规定,并根据女职工的特点,侧重在“五期”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劳动工作实行细化管理,分清职责。即基层单位报工、劳资人员审查、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制表,层层把关,相互制约。全年失业保险、社会劳动统筹、养老金缴费率达到100%,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从未发生劳动纠纷。
(窦连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