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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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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地区旅游局先后与台湾金箭旅行社有限公司,台湾恒信哲盛有限公司就联合经营大兴安岭旅游路线,开发林区旅游资源等事宜达成协议。与金箭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批15.8万元人民币的旅行合同,双方于1999年7月6日履约,台湾客人于7月19日在大兴安岭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安排下,圆满完成了全部活动日程。1999年,地区旅游局共接待各类旅行团组3个,共50余人次,旅游创收1.2万元人民币。
                                     (邹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