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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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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为深化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两次调整信贷管理与经营机构,重新调整了信贷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个人消费质押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区系统贷款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贷款大户资信状况普遍不良等7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贷款合同管理等四个方面的整改意见。信贷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不良贷款剥离工作按时限要求顺利结束。共组织93户剥离不良贷款材料,经审查、筛选后上报81户,省建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国家为减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负担,成立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核后批复8户,本金10 969万元,年内应收利息530万元。到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52 082万元。建贷回收241万元,技改贷款回收78万元,煤代油基建贷款利息回收94万元,完成上级行核定计划。
                                     (顾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