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财产保险
综述
1999年,全区财产保险系统,按照上级公司的工作部署及目标要求,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全局,注意突出重点,一手抓结构调整,一手抓业务发展,及时提出了“效益、规范、快速、严谨”的经营管理方针,适时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加强管理、注重质量、提高效益上来,实现了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增效的工作目标。
效益为先的经营思想更加明确,实现了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调整险种结构,清理个体私营等不良业务,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提前1个月完成省公司下达的年度保费收入任务。继续采取与林业局等大保户提前签单、预收保费、分期交费等灵活措施,使保费进帐速度加快。系统上下紧密配合,主要领导负总责,耐心细致,讲究策略,亲自做大保户决策层的协调公关工作。在兼顾保企双方利益的同时,利用特别约定、费率浮动、附加责任等政策允许的展业方式,改革定式保单、固定费率的作法,实行协议保险、机动费率,一厂(场)多单、一厂(场)多率,以风险程度厘定合理费率。增加了条款的灵活性和被保险人的可选择性,扩大了保费收入。至年末,全区财产保险各项业务总收入实现2883万元,其中,企事业财产险收入796万元,机动车辆险收入1703万元,货物运输险收入191万元,家财险收入41万元,责任险及其它分散性业务收入152万元。实行限时赔付,加快了理赔速度,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速度快、质量优的保险售后服务,全年累计处理赔案1729件,赔款总支出1504万元,综合赔付率为52.2%,全年累计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258万元,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
完成了以机构组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为主要内容的7个方面61项615条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下发全辖,部分基层公司又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部分内控制度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对全辖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经营。建立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档案,并实行半年、年终百分达标考核验收,把“三讲”教育同加强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同加强防范与查处服务犯罪和违纪事件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区12个分支公司进入地、县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地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地级文明单位4个,县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县级文明单位5个。
(何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