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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险名牌战略

实施车险名牌战略



  1999年,全区财产保险系统按照省公司“要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在创新中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经营中出现的林业企业转型,木材产量调减、闲置车辆相继封存或变卖的新情况,通过筹划有效对策,增强了展业灵活性,继续实行“大户重点突破、公有私有并重和三点联动”战略,坚持验标承保,抓大不放小,搞好全员分散展业,预约上门服务,在抓好主险的同时,增加各种附加险,提高承保深度,拉动了整体财产保险业务的持续发展。在理赔工作中,采取各种有效降低赔付的办法和措施,在继续实行追究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事故车辆第一现场勘查率,强化集中定损的同时,对车险核赔方式进行了改革,制定了《机动车辆险一次性定损管理办法》,对事故车辆一律实行与车主一次性协议定损的核赔方式,不再由保险人送修和指定修理厂家,减少了中间环节带来的诸多弊端,缩短了赔付时限,充分体现了“及时,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规范了业务操作,理赔工作质量提高。这种核赔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后,受到了广大保户的赞誉。
                                     (何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