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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核保核赔制度

落实核保核赔制度



  1999年,认真坚持承保要有盈利的商业化经营原则,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巨额风险标的承保办法》、《保险事故车辆集中定损管理办法》、《保险事故车辆一次性定损管理办法》等8项管理措施。对各公司提高业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清理未决赔案,严把理赔质量关。对近年遗留的700余件未决赔案进行了彻底清理,逐件审核登记造册,减少损失84万元。同时对10件1996年以前的未决赔案采取了上收封存的管理措施。通过彻底清理,掌握了底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赔付损失。坚持承保要有盈利的原则,全面实施核保核赔制度,切实做好各类业务签单前的风险程度评估,对违规承保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经办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何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