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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授权经营
实行授权经营
1999年,实行统一法人和授权经营制度,由地公司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再)转授权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起草《(再)转授权书》,根据各支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状况,总经理分别向11个支公司签发了《(再)转授权书》,明确和规范了分支机构之间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调动了各支公司在权限范围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法人的管理权威性,大兴安岭财产保险事业走上了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健康轨道。
(何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