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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支出,制定并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采购暂行办法》、《财务部采购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冬季取暖用煤、机动车辆维修及大宗印刷品印刷等方面进行试点,集团公司财务部制定并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招标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大宗印刷品定点招标方案》,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邀请了地纪委、工商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审计处、加区公正处等有关部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实施统一采购办法,规范了采购行为,保证质量,降低了费用支出。
                                     (李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