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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税官

巾帼税官



  松岭地税局局长韩凤兰、新林区地税局局长李元英两位巾帼税官,在工作上始终保持着较好的业绩。1994年,韩凤兰被提拔为松岭区地税局局长。她带领全局人员,齐心协力,知难而上。在1999年全区委托税收检查中,查出偷漏税金42万元。1998年,松岭区地税局被地区文明办确定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1999年被评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所属稽查局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文明分局”,韩凤兰连续两年被地区妇联评为巾帼创业先进个人,1999年又被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  1980年李元英走上税收工作岗位,十八年来,她默默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税收工作经验,掌握了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地学习了税收、法律、财政、金融等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1994年被提升为新林区地税局局领导后,大胆改革,对全区的个体业户、流动摊点进行清理调查,及时堵塞税源流失漏洞。工作中她努力做到尽职尽责,把握原则,克己奉公,两袖清风。她的信条是:“一个人不能没有信念,没有追求、没有作为、没有奉献。”
                                     (矫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