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
1999年,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抽调6个人,组成两个工作组,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到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进行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收尾补课工作。认真组织军转民企业的清产核资,省认定地区的大安商贸公司、白云河煤矿、金秋农场3户企业移交给地方。经过清产核资,企业资产总额110万元,净资产82万元,企业经营亏损25万元,圆满完成军转民企业工作任务。做好转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1999年先后完成了对地区粮食饲料公司、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大兴安岭制药厂的清产核资工作,维护了国有所有者权益,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
(国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