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度地县(区)两级审计机关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在《审计法》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区共完成省地领导交办的任务24个,其中,地本级完成12个: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7个,财务收支审计5个。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或者责任人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交审计情况报告,为觉委、政府正确决策服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及时编发了《固定资产管理亟待加强》的信息。此信息,地委常委、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忠林有批示。同时针对加区医院院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存在审计死角的问题,以信息的形式进行了曝光,该信息被地委《常委专阅信息》采用,地委书记杜宇新有批示。
(马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