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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林业审计

综述



  1999年,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为强化企业规范经营,先后制定出台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业经营责任制审计实施细则》、《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实施办法》、《内部审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4个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23项审计任务,超额完成9项。共审计了494个单位,查出违规资金48 824万元;违纪资金26 220万元;资产不实30 011.9万元;负债不实6563.7万元;虚增利润11 256.5万元,虚减利润1306.4万元;国有资产流失12 249.5万元。已收缴违纪资金33.8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3434.4万元,提出各种审计建议142条,提交审计工作报告41份,编辑内部审计信息8期。
                                     (金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