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目标责任制审计
经营目标责任制审计
1999年,审计部完成了对商贸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电力总公司、液化气总公司、建筑工程总公司、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林田公司、林木产品经销总公司和加格达奇林业局9个直属公司(局),1998年度企业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审计。审计结果,除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超亏14.9万元,根据规定退回奖金2500元外,其余各单位均按年初与林业集团公司签订的责任状,完成了各项指标。通过企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审计,揭露了部分企业1998年成本费用漏汇亏损、多报利润等当期损益不实的问题。对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堵塞了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