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生活保障金审计

生活保障金审计



  1999年,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审计部派出专项审计组,对全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基本掌握了全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工作的运行以及下岗职工人员等情况;查清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审计,发现此项资金有740.3万元,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挤占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资金668.3万元,冒领上级财政拨款44.8万元,取得资金但未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27.2万元。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条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报集团公司,供领导决策参考。
                                     (刘守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