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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批“法轮功”

揭批“法轮功”



  根据地委部署和省个体协会《紧急通知》精神,1999年7月27日地区工商局局长、个协会长朱玉尧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揭批“法轮功”邪教斗争,并向各县、区个体协会发了电传通知。各县、区个协迅速行动,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广播宣传等方式,教育会员不参加修炼“法轮功”活动。对已参加修炼的,要进行思想教育使其退出“法轮功”组织,不再修炼。全区44个基层分会都组织召开了揭批“法轮功”罪行会议,受教育面达95%以上。经调查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共有5名会员参加过“法轮功”修炼,其中呼中、松岭区各2人,呼玛县1人,均是一般“法轮功”修炼者。经过思想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后,5人主动上交或销毁修炼图书材料,并与邪教组织划清了界限,退出“法轮功”组织,且未出现反复。
                                     (刘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