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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安全管理

综述



  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劳动安全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一中心,自上而下,逐级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使安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结合全区安全工作的实际,适时开展各种有效地宣传、教育、检查、治理整顿活动,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年内,发生生产事故8起,死亡3人,重伤6人,死亡事故频率为0.027‰,比省政府规定的0.083‰指标下降200%。在2000年3月7日全省安全工作会议上,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漠河县、松岭区、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被授予1997~1999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石尚志等9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