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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



  地区统计局把法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年初下发了《1999年全区法制建设工作方案》,在统计法制工作建设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把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和统计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法,求实运作,切实收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成效;以全国“三五”普法为契机,制定下发全区1999年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使全区统计法制建设步入正规化,为全区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任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