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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监督

综述



  1999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驻在单位的大力支持、有力配合和全办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监督也是服务的思想,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督工作方法,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对森林资源管理及其管理行为上。
  实行事前监督,提高森工企业局对控制采伐限额和保护生态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帮助森工企业局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克服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加强事中监督,把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放在工作的首位,对集团公司所属的10个森工企业局开展了分阶段、有重点的“三总量”产中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森工企业局在“三总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宏观监督管理,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对集团公司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评价制度,印发的《关于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安排》引起了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提高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指导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均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继续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林业局文件精神,对集团公司所属的韩家园、松岭林业局1998年以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工作部署,组成工作组,开展了对加格达奇林业局1999年人工更新造林情况的检查,按期将检查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对木材加工厂点的检查和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林政案件查处工作,调查、处理林政案件15起,处罚20余人,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贾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