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执法
林政执法
1999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地委、行署、集团公司的要求部署,资源局加大了林政执法工作力度。结合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和“天保”工程的全面实施,组织开展了第九次针对木材领域乱砍滥伐、偷拉私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斗争。在5至11月水运季节,会同纪检、稽查、公安森保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呼玛水上检查站开展林政检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偷拉私运的歪风,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截止12月份,全区各级资源林政部门共受理林政案件389起,其中查处383起,结案率98.5%。在查处的林政案件中,盗伐42起,滥伐216起,违法征占林地35起,违法运输木材28起,违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31起,乱捕滥猎21起,其它16起。没收违法所得木材12 749立方米,罚款65.75万元,行政处罚405人。
(李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