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量”管理
“三总量”管理
1999年,资源林政局(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持全额控制、分项管理的原则。并根据《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及对森林功能不同要求的实际情况,通过与计划等部门沟通协商,编制完成了《全区九九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并在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根据2000年予安排的产量,完成了2000年全区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1999年一季度完成了全区“三总量”自查情况的汇总工作,7月份,配合国家林业局圆满完成了十八站林业局1998年度“三总量”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9月份,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了对全区森林资源现状调查的检查任务。
(李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