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八”山火
“五·一八”山火
1999年5月18日11时51分,呼玛县北疆乡东南因一农民吸烟引发山火。由于干旱、高温、地形复杂,火势发展迅猛,扑救工作十分困难。山火发生后,呼玛县和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救,全区共调动658名森林警察、773名地方扑火队员参加扑救。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宝多次打电话到局防火办过问火势,下达指示,马福副局长坐台指挥;省防指多次打电话询问扑火情况,指导扑火工作;由于是跨境火,黑河地区在火场组成前线扑火指挥部,派出300人参加扑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杨喜军在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坐台指挥,地委常委、秘书长张赋亲临前线指挥扑火,葛学林副总指挥在地防指协调兵力部署,并每日飞抵火场协助指挥工作;东北航空护林中心和加格达奇航站、塔河航站积极配合,对火场实施化学灭火和机降灭火。经过3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5月21日17时45 分将明火全部扑灭。这起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200公顷、其中林地过火面积78.5公顷,荒山草地过火面积1121.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
(文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