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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



  1999年实行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林地实行了特殊保护,实现了耕地总量不减少的目标。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预审、预报和备案制度,注重节约合理地使用土地,各项建设用地控制在省下达计划指标之内。县级共审批建设用地118件,面积10.05公顷。其中,国家建设用地110件,面积9.92公顷;乡(镇)村建设用地4件,面积0.1公顷;农村个人建房用地4件,面积0.03公顷。省级审批地区国家建设用地一件,面积85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69公顷。
                                     (顾洪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