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管理
教育教学管理
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教育教学管理在抓好常规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行为。年内,地区教委出台了《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改革教学方法,对初中目标教学试点校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促进了目标教学工作。在1998年中小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开展了学科“分项考核”工作,加强和提高了“随机抽测”对课堂教学的监控和指导能力。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向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迈进,德育“五评”结果,纳入升学总分。重点高中开设了初中音、体、美特长班。全地区坚持教委主任例会制度和中小学校长例会制度。地区教委适时组织县、区、局教委主任和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全省素质教育研讨会,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全地区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得到了提高。
(张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