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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调整充实了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有主任和宣传干事。经常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每项工作有设想、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促进教学工作、维护职工利益出发,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和工作秩序。1999年以“师魂工程”为重点,开展创建“师魂年”活动,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成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典范;参与全国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捐活动,全校职工自愿购买彩票1400元;为爱心基金会募捐3000元;为地区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文艺汇演捐款2000元;组织学生参加团地委举办的成人宣誓仪式,团员们为烈士墓迁移捐款200余元,在团地委举办的“保护母亲河”活动中捐款800余元。1999年学校省总破格晋升为“地级文明单位”。被省教委、工会授予省级“三育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王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