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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团体改革

文艺团体改革



  《大兴安岭地区文工团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逐步实施落实。编制由原来的65人,减至55人,实行了全员聘用制,从省里请来各门类艺术专家分别对全团演员及临聘人员进行全面业务考评,并请地区纪检委、司法公证处参加考评,对团内演员考评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进行聘用,根据本人考评成绩,结合团内实际情况,对临聘人员签合同进行聘用,对团内各部门中层干部由团长提名,群众评议,经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用。
                                 (周士英 于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