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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永庆林场遗址

塔河县永庆林场遗址



  十八站林业局永庆林场场部南500米、呼玛河左岸转弯处·新石器时代·县文物保护单位。1976年调查发现。面积9000平方米。地表散布有少量遗物。采集石器分打制和压制两种,主要器形有砍砸器、切割器、刮削器等。初步确定为新石器时代遗址。
                                     (解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