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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工作“九五”目标管理

机关档案工作“九五”目标管理



  “九五”期间,地区档案局按照《黑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九五”目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九五”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和《关于加强市地县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机关档案工作达标、争优、创标兵活动。截止1999年底,省级达标25户,省级优秀12户,省级标兵9户。全区档案工作晋级总数46户,名列全省13位,其中,县均晋级数量名列全省12位。
                                     (张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