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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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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区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力度,全区有各类公共场所840家,已发放卫生许可证836家,发证率为99.52%;检出“五病”人员6人,已全部调离岗位,“五病”调离率100%;全区从业人员1066人,体检1050人,体检率98.5%;应培训894人,已培训887人,培训率为99.2%;共监督业户835户次,监督复盖率为99.4%,行政处罚24户次。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