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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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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在中共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和林业集团公司有关领导的重视关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得到了贯彻落实,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已经实现了实质性和突破性进展。行署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无偿献血工作的全面起动。通过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挂图,分发宣传手册,利用电台、电视台播放广告等形式的宣传,全民无偿献血活动在全区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成为群众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行动,基本保证医疗用血的需求。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