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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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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英瑞






  李英瑞,河北省滦南县人,1957年6月2日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
  1975年8月在加格达奇铁路工程处参加工作;1977年3月考入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学校,1979年12月毕业分配到塔河林业局生产科,1981年7月至1991年6月在林管局生产处历任副科长、科长、火烧木生产办公室主任;1983年8月考入东北林学院,1985年8月毕业,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6月任阿木尔林业局副局长,1995年2月任阿木尔林业局局长;1997年1月任松岭林业局局长,松岭区人民政府区长;1999年1月任行署林管局专员局长助理,新林林业局局长,新林区人民政府区长;2000年5月任现职。主持阿木尔林业局工作期间,圆满完成林管局的“三保”任务,实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连续两年经济发展名列全地区前列。主持松岭区(局)工作期间,松岭区1997、1998年连续两年全面完成与林管局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区政府目标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达标单位。主持新林林业局工作期间,他提出了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生产和销售为重点,强化企业全过程管理,紧紧抓住“天保工程”这一机遇,以搞好二次创业为目标,全力推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积极稳妥地深化各项改革,加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努力开创新林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全面推进林场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林场的全局意识和市场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对林机厂、碧洲茶厂实行委托经营、租赁经营,使新林中小企业转制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盘活资产1306万元。通过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理顺了销售体制,规范了销售秩序,整顿了销售队伍,净化了销售环境。1999年上半年,就公开处理各种违纪人员40多人,有25名检尺员被清出支拨验收队伍,其中有15名国家正式干部被开除公职。通过提高生产及贮木场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控管力度,严格工资审批,开展增收节支,减员增效,1999年全局单车载量同比提高10.75立方米,增加收入1617万元,压缩非辅人员1025人,减少费用支出500万元,累计节支11 567万元。通过清理外驻企业,加大林产工业、多种经营、乡镇企业战线工作力度,使原有处于瘫痪停产的企业重新焕发生机。100万元职工自营经济发展基金的投入,有力推动了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投入600万元用于改善消防设施设备,修复新林镇内沥青路、区职工医院、新林镇防洪大堤、建设有线电视联网、维修基层学校校舍。新林经济出现了新的转机,全面完成了与行署集团公司签订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列全集团公司前列。1999年,他荣获了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