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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劳模标兵孙兴华

地区劳模标兵孙兴华






  孙兴华,安徽省太和县人,1963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师,现任呼玛县交通局局长。1984年7月毕业于白城林业机械化学校道路桥梁专业,10月分配到呼玛县公路管理站任技术员;1986年5月至1989年9月任生产股副股长、股长;1989 年9月任副站长;1990年考入东北林业大学道路桥梁专业进修3年;1994年3月任站长、书记;2000年1月任现职。孙兴华热爱公路事业,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任呼玛县公路管理站站长时,面临的是公路养护排在全区同行最后,巨大的债务包袱。他知难而上,精简机构,面向一线,服务基层;采取层层聘任制,实行优化组合;在分配制度上,采取联路、联质,百分计酬的小修保养承包责任制,多劳多得。1998年又出台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工段工作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人人都有责任感、使命感,一改过去“人吃路”、“路养人”的现象,出现了人爱路、人养路的可喜局面。上任以来,他始终把养护好公路当成头等大事来抓。采取科学养路,全面养护的办法,提高了效益和质量,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在养护期间,他经常深入一线,同员工们一起劳动。在他的表率作用带动下,养路员工们起早贪晚,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1998年,全站增加优等路24公里,良等路136.98公里,好路率为64.4%,比1997年提高6个百分点。在承担呼玛县城4公里三级混凝土白色路面的出口路施工任务时,他起早贪晚,严把质量关,制止了多次偷工减料,强制反工。施工期间,老母亲患脑血栓住院,他两天后才赶到病房。该工程按期完成,被省交通部门评为优质工程。在养好路的情况下,他在改革挖潜,双增双节上下功夫。5年间,第三产业创收25万余元,节约取暖费45万元,还清全部欠款215万元,保证了职工开满工资和发放奖金。他经常组织员工学理论、学业务,不断提高全站人员整体素质。他关心员工疾苦,周道地安排职工生活。他注重廉政建设,敢于碰硬,坚持原则。在他的领导下,单位先后被县、地区授予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省交通厅文明单位,地区交通系统先进单位等称号。孙兴华先后获地区劳动模范、地区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1999年3月被评为呼玛县优秀政协委员,2000年1月被评为地区劳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