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劳模标兵杜君 杜君,辽宁省锦西市人,1965年3月27日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碧洲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镇)长。
1985年毕业于伊春林校,分配在新林技校任教,1988年8月至1991年1月任新林营林处技术员,1991年1月至1994年1月任新林区政府办秘书,1994年1月至1995年3月任新林区黄金公司副经理,1995年3月任现职。1996年从黑龙江省委党校毕业,获得大专文凭。杜君思维敏锐,勇于改革。1997年力排众议,撤消了3家集体单位,削减人员1375人,精干了经营主体,每年节约工资支出410万元,精减机关富余人员52人,每年节约开支24万元。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96%。改变生产组织形式,把“1、2、1”型作业组划为“1、1、1”型作业组,使生产组织形式更加符合现有的资源条件和作业条件。在全区率先对采运设备实行委托经营和租赁,将检修所由生产型转变为经营型,每年节约各项费用支出41万元。加快小企业转制进程,于2000年4月完成红豆健身茶厂转制工作,盘活资产46.08万元,节约各项费用支出1.5万元。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碧洲林场1997年被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评为“双文明样板林场”和先进集体单位。鼓励扶持职工发展自营经济,1999年创产值435.3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加大森防管理力度,实现多年无森林火灾,1997年碧洲林场被评为地级森林防火标兵单位。1997年至1999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森防先进单位。整顿销售秩序,净化销售环境。碧洲贮木场1996年至1999年连续四年被行署林管局授予“十佳贮木场”和“先进贮木场”称号,1998年至1999年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贮木场、先进集体标兵称号,1999年被地委林业集团公司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加强成本管理,采运阶段实施捆绑式成本,每年节约成本16.8万元。强化电力成本管理,按装机容量核定电费,每年节约电费20万元。碧洲林场企业效益明显提高,社会形势基本稳定,职工群众安居乐业,五年来实现上缴利润净额9647万元。1997年至1999年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利润指标,企业综合效益列全区七大林场之首。1998年被地委行署林管局评为“双文明样板林场”。1999年,杜君先后荣获地区“十大杰出青年”,省工会系统支持个体经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0年1月被评为地区劳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