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鹏宇 李鹏宇,辽宁省沈阳市人,1940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主委,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部副主任。
1963年7月由哈尔滨铁道学院建筑系本科毕业,在阿里河林业局基建科、工程处任技术员,1972年任安全技术科科长,同年调到大兴安岭地区建委设计施工科任科长,经济科长,定额站长;1981年晋升为工程师,1988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1996年晋升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后被聘为中国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成员,中国建筑学会统筹研究会成员,黑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黑龙江省概预算学会常务理事,地区科学顾问委员会委员,地区土木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并任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政协常委,政协地工委委员,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委员。1963年至1972年在阿里河林业局先后设计和施工管理森林铁路、桥梁、医院、俱乐部等大型项目,主管大兴安岭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先后对林业局总体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审查和报审工作,对塔河电厂、加格达奇电厂、古莲电厂设计与施工管理,对加格达奇区商场、木材交易中心、北悦小区住宅建设以及大型项目监理。从1984年起,先后撰写了《大兴安岭地区预算定额单价表》、《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等10多本概预算定额工具书,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出版社和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1991年至1999年曾获林业部优秀设计软件三等奖,黑龙江省优秀论文二等奖,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两次,获地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连续10多年被评为地区先进工作者,模范工作者,以及记功奖励,1988年被黑龙江省“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指挥部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在抗洪抢险中获抗洪模范称号,曾获地区爱德基金会一等奖和银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