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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为民的优秀实践者阎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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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为民的优秀实践者阎书田






  阎书田,1943年6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县石头河子乡,初中毕业,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于加格达奇林业局森调队党支部书记岗位退休。
  1958年毕业于哈尔滨第十一中学,同年在伊春市双子河区友好加工厂参加工作,历任工会干事、团支部书记。1967年4月,阎书田主动要求支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来到新林机修厂。1974年调入新林粮食局,历任政工干事、政工股长、教育股长、工会主席、职教股长,曾连续3年获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983年任地区粮食局纪检委干事,1985年任加区粮食局纪检委书记,1989年任加区营林局纪检委书记,1991年任加格达奇林业局中心苗圃党支部书记,1993年任加格达奇林业局森调队党支部书记。在大兴安岭的30多年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兢就业业,任森调队党支部书记以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他有一句名言:“领导大可不必着意去树立个人威信,只记住你的职责是一心为群众”。他在实践中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赢得职工的信任和爱戴。1997年初,《生活报》发出捐赠希望工程、救助特困生的呼吁。阎书田认为留住一个在校学生就是留住一分希望;挽救一个失学儿童就是赢得一个未来。他出于一个共产党员的胸怀与责任,对于那些特困学生的冷暖以极大的关注,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开始了以“党为民”为名的特殊行动。他按照《生活报》提供的特困生的地址,从自己并不宽裕的生活费中挤出钱,用于周济那些素不相识的特困生。三年间,他救助了83人,累计资助6200元,最小数额每人100元,同时又给30多人邮寄衣物和学习用品。累计资助钱物达10 000多元。此外,1996年12月,他曾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名义,救助大兴安岭卫生学校特困生500元。1998年4月,寄给浙江宁海县黄坊镇孤儿陈菊银生活费300元。1998年8月,寄给中华慈善总会赈灾款200元。1999年8月,为白桦小学周嫒媛治病转送500元。阎书田无私奉献、乐善好施的精神,在特困生和家长、教师中产生强烈反响。受到救助的学生和学校纷纷寄信给阎书田所在的林业局的领导,一致要求找到“党为民”这个好心人。其中一些学校为此事组织了“谁是我们最亲的人”主题班会;有的把接到“党为民”汇款的日子定为“少先队学雷锋活动日”;有的收到汇款和生活物品,向毛主席像鞠躬,感谢共产党培养出这样的好党员;有的学生给他寄来成绩单、照片和决心书。加林局党委一直积极寻找“党为民”,直到1999年初才真相大白。在组织找到他的时候,他还希望组织为他保密,不要暴露他的真实姓名,他要把好事做到底。“党为民”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抻,受到社会的普遍称赞,成为共产党员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