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昭福 于昭福 1948年11月9日出生,山东省聊城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韩家园林业局党委书记。
1968年,毕业于黑河师范学校,同年11月在呼玛县荣边中心校参加工作,先后任教员、教导主任;1973年4月,调入荣边公社,先后任党委组织委员和党委副书记;1980年10月,调往呼玛县依西肯公社(1981年划归塔河县)任党委书记;1987年9月,调任塔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91年3月,任塔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4年5月,调任图强林业局,任党委(常务)副书记;1997年3月,任现职。任职以来,刻苦钻研,努力进取,清政廉洁,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密切联系群众。在任韩家园林业局党委书记期间,进一步解放思想,使全局树立“企业的一线在市场”的观念,由重生产向重市场转变。树典型,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在干部的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解决了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为调整企业结构,提出了6项“引路工程”。他在繁忙的企业党务工作中,笔耕不辍,积极探索党务工作新途径,撰写了36篇论文、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其中许多文章发表后获奖。主要论文有辽宁出版社出版的《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探索》一书中收编的《党的组织工作应为经济建设服务》一文,《中国地方领导论摘》杂志中收编的《支持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一文。获奖的主要论文有《浅谈新时期林业企业如何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的重要作用》,获得林业部东北四省区林业思想政治工作论文研讨二等奖,《下基层锻炼是培训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被大兴安岭地区党建学会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爱岗敬业活动是弘扬大兴安岭精神的有效途径》在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上获一等奖,《转变人才观念,推动干部制度改革》在地区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第三次评奖中被评为佳作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在地区组织战线调研成果评选中获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干部任用应处理好三个关系》,获地区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1990年,被地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3年,被地委评为模范党务工作者,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调研员;1995年,获地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领导干部称号;1999年7月,被评为全区模范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