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兵 勾兵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1966年5月30日出生,大专文化,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呼玛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兼刑警大队大队长。
1986年起一直在呼玛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1991年在中国刑警学院学习三年后,调到呼玛县公安局从事刑侦工作。他热爱刑侦工作,一心扑在工作上。呼玛县地处偏远,每年采金、伐木材的流动人口近万人。近几年,恶性暴力案件不断上升。勾兵昼夜坚守岗位,及时调动警力,周密部署,准确出击。“97·12·26”李希广杀人案、“98·2·28”王继鹏特大抢劫杀人案,第一批赶到发案现场指挥破案,行动迅速,指挥果断,为破案争取了宝贵时间。“98·2·28”抢劫杀人案,全队刑警只用13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捕获。在抓杀人犯李希广时,孛希广的手枪子弹已上膛,非常危险,勾兵与刑警沉着应战,将罪犯抓获。抓持枪杀人犯张从坤时,勾兵和刑警们蹲坑潜伏,被带有2支步枪的案犯发现朝他们射击。头顶上、耳畔不时有子弹飞过,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勾兵与刑警临危不惧,与犯罪分子枪战了一夜,将其击毙。通讯、交通设施日益发达,犯罪分子越来越凶残、狡诈,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难度。勾兵率领的刑警大队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勾兵一方面身体力行,抓队伍的形象建设;一方面加快了刑侦体制的改革步伐,推行搭档制,划分探组,落实目标责任制,提高了破案效率。勾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率领全队26名刑警狠狠打击了呼玛县的刑事犯罪活动,几年来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29起,其中大案101起,处理犯罪嫌疑人37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5万元。勾兵多次荣获政法战线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全区“十佳”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