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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桂华

牛桂华






  牛桂华 1957年8月31日出生,黑龙江省克东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69年12月,在克东县入伍参军,在辽宁省军区二师六团先后当战士、作战绘图员、指挥班长;1975年5月复员,任克东县化肥厂财务股副股长;1976年10月,调往加格达奇公路管理站当工人;1977年3月,任加格达奇红旗街道秘书;1978年12月,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一庭庭长、副院长职务。在法院工作期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勤勉,一丝不苟。任刑一庭庭长期间,带头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审限关。在“严打”斗争中,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打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刑一庭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1995年刑事审判案件质量评比获全省第一名;任副院长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密切配合班子工作,分管了民事、执行、审判监督等庭室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近三年来,民事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审判监督案件保持100%,执行率逐年提高。认真开展法制调研工作,撰写的《玩忽职守罪的区分与认定》一文,在1988年第11期《人民司法》杂志上发表,1989年获省法院调查研究成果一等奖;1990年获省法院调研优秀领导干部奖;1993年获地区政法委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奖;1998年获地区行署通报嘉奖;同年被评为地区政法系统“学东莱”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