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金 王炳金 1962年8月出生,辽宁省新民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黄金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地区黄金公司副经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黄金总公司副总经理。
1980年,考入辽宁省阜新矿业学院;1984年,分配到古莲河煤矿任技术员;1985年,在古莲河煤矿露天采区任副区长;1986年,在古莲河煤矿前期开发办公室任副主任;1988年,在大兴安岭地区黄金公司任生产科副科长、科技科科长;1996年,任行署黄金局副局长。王炳金勤奋好学,谦虚谨慎,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领导能力,较好的政治素质,工作认真负责,作风踏实,求真务实。在古莲河煤矿期间,利用专业知识为煤矿的开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得到好评。在大兴安岭地区黄金公司任生产科副科长时,针对黄金行业有别于林业企业的特点,编制了一套3万多字的黄金企业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岗位的考核标准,至今仍发挥着作用。他提出了“管住两头、放活中间”的开办黄金矿山思路,积极总结推广漠河县黄金公司的“模拟股份制”运营管理新体制,充分利用边角零星矿体资源,实现了黄金产量突破十万两大关,连续三年创历史佳绩。在古利库金矿的开发建设上,他带领技术人员利用几天时间制定多套开发方案,为行署决策提供了依据,随即又完成了《古利库金矿可行性研究》等多种技术资料。他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亲自带领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工作,有时受到威胁恐吓,毫不退缩,采取各种措施清理非法采金人员,树立了黄金局的执法形象。王炳金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任副局长后,仍和以前一样,工作尽职尽责,带领技术人员到深山老林找矿探矿。他能积极协助局长工作,不越权不推诿,对分管工作认真负责去抓。1990~1996年,被地区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工作者;1991~1992年,被地区行署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荣立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