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庆 王振庆 1962年11月16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一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兼施工栋号项目经理,制材厂厂长。
1978年在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制材厂参加工作;1987年调任工程公司一公司任施工栋号施工员工作;1990年任栋号工长;1992年被聘用为施工栋号长;1996年任一公司副经理兼施工栋号项目经理;1998年一公司兼并亏损多年的制材厂,王振庆又兼任制材厂厂长。王振庆在生产一线领导组织施工14年,足迹踏遍八万里兴安。他以一颗赤诚的公仆心,风餐露宿,四处奔波,无私奉献,以“建百年工程,树时代丰碑”的坚定信念,圆满完成15项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工程。如地区体育馆,地区图书馆,地区建行住宅楼,地区邮政局附属大楼,韩家园林业局筷子厂和新区住宅楼,图强炭厂和小学校,加区北奇神机械化厂房,安居工程安悦小区6号、7号住宅楼,地区通讯处办公楼等等。施工面积9000平方米,产值8600余万元,为企业累计上缴利润1200余万元。其中有12项工程被地区建委、建筑工程总公司评为“文明施工,生产安全,施工质量的模范栋号”,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地区名列第一。其中地区图书馆,地区邮政局附属大楼,安悦小区6号、7号住宅楼被黑龙江省建委评为“全省文明施工样板栋号”。王振庆一贯开拓创新,勇挑重担,思想解放,克己奉公,一年间把亏损多年的制材厂扭亏为盈,充满生机和活力。特别是他坚定不移地把职工当主人,视工友为亲人,千方百计谋求工人多上岗就业,坚持不懈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深受工人爱戴和尊敬,在公司广大职工中建树了很高的威望,有口皆碑。王振庆相继五次受到省地建委的表彰和奖励,连续六次被建筑工程公司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连续五次被总公司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栋号长标兵”。1999年“五四”青年节,王振庆被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青年联合会授予“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受到地委、行署的表扬和奖励。王振庆已被总公司党委确认为跨世纪青年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