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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彦

王景彦






  王景彦 1944年6月25日出生,黑龙江省青冈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塔河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63年,在青冈县民政乡任教员;196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建工局二处任教员;1966年,在塔河区委组织部任干事;1976年,任中共塔河区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1981年后,任中共塔河林业局技工学校书记,塔河林业局一中书记;1987年,任中共瓦拉干林业公司党委书记;1991年,任塔河林业局防火专职副总指挥、林业局副局长;1997年任现职。王景彦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踏实,肯于吃苦,勇干开拓。在瓦拉干林业公司任党委书记期间,与经理紧密协作,互相配合,使林业公司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项工作名列塔河林业局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前茅,率先建起了塔河县(局)第一座公园。任县(局)专职防火副总指挥期间,平时防火工作抓得紧,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位,春、秋季护林防火预防措施得力,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塔河县(局)连续多年被省、地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任林业局副局长期间,主管林政和资源。面对塔河林业局经济、资源危困的现状,经常深入基层林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的措施,严格执行“三总量”,有效地控制了资源的流失。任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后,面对工作性质的变化,能够刻苦地学习人民政协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很快进入工作角色。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写出有科学依据的调研报告,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县、地评为先进个人、防火先进个人。1998年,被大兴安岭地委、行署评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