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才 王新才 山东省荣成县人,1950年10月6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助理工程师,现任地区防火办副主任。
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在大兴安岭松岭公司绿水林场当工人;1970年3月参军,服役于大兴安岭森林警察大队新林中队;1972年10月至1978年11月任呼中中队小队长、分队长;1978年12月任阿里河中队副教导员;1980年3月任松岭中队副中队长;1984年10月任大兴安岭森警支队加格达奇大队副大队长;1987年3月至1992年1月在大兴安岭森警支队司令部,历任作训参谋、作训股股长、副参谋长;1992年2月至1998年2月任地区防火办指挥科副科长、科长;1998年3月任现职。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共参与指挥、扑救和空中指挥近400起山火。1977年参加亚尼力气山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在火场上转战300多公里,苦战一个多月;1979年至1985年间,带兵驻防南瓮河施业区。6年中他率领全体官兵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奋力扑救多起山火,为保护该施业区的森林资源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87年在扑救“5·6”特大森林火灾中,担任空中指挥员,对火场进行合理布兵,为扑灭这场大火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0年他与吴海青等同志共同研制了风水灭火机,提高了灭火效率,并荣获地区科技发明三等奖。1987年、1990年被武警森林总队荣记三等功各一次;1989年被林业部授予“1987~1989年全国森林防火模范个人”荣誉称号;1997年和1998年被评为地林直机关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