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凤臣 车凤臣 黑龙江省爱辉县人,1948年9月12日出生,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系本科毕业,现任新林区委常委、副书记。
1965年8月考入黑河师范学校,1968年12月毕业,分配到爱辉县西岗子公社学校任教,1974年3月调到呼玛县人事监察局任科员,1982年11月任呼玛县劳动局副局长、局长,1994年1月至1997年9月任呼玛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1997年9月任现职。在呼玛县劳动局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地级安全生产、劳动战线先进个人,1987年被评为省级劳动保险先进个人。任呼玛县副县长期间,为企业改革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狠抓了交通运输基础建设,改善了交通环境,使全县干支线公路站在全区被评为甲级单位,干线公路在全省评比中获好名次,支线公路在全区评比中获第一名。大力发展市话、长话和邮政储蓄三项骨干业务,加大乡镇电话、移动通讯和特快专递的建设,完成了程控交换机的配套工程和数字移动通讯机站的建设,实现了与全省联网。为全县的能源基地煤矿电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在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工作中,荣获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先进工作者称号。任现职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区委书记组织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在政法工作中,提出了“服务大局保平安,严打斗争出重拳,公正执法是主题,从严治警抓关键”的工作思路,经常深入到斗争第一线指导工作,使全区政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摆正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强化了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各项机制。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面对困难和矛盾不回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1998年被评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领导干部”。在1998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组织领导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授予“地级优秀组织领导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