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卢炜

卢炜






  卢炜 河北省沧州市人,1944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地区总工会副主席(正处级),黑龙江省工人运动研究会常务理事,地区工运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1960年10月至1963年1月在东北林学院专科机械专业学习;1964年4月至1969年12月在塔河林业办事处、特区物资处当工人;1973年6月至1988年11月历任地区总工会宣传干事、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88年11月任地区医院工会主席;1992年8月任现职。在近30年的工会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大胆探索。主持了十几次重大课题的研究,有多项被地委、行署、集团公司采用。1999年,有5项调研成果在中国农林工会获奖。他设计并在全区职工中开展了“四靠我”(国家靠我们建设、社会靠我们推进、企业靠我们管理、出路靠我们开创)活动,得到好评,活动经验在省《现代职工报》头版发表。为进一步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把“四靠我”活动进一步延伸、扩展、提炼,具体化为“管好五件主人事”(管好资源不失盗、管好资产不流失、管好决策不失误、管好领导不失足、管好自己不失职)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黑龙江工人报》作为专题报道,全国农林工会给予充分肯定。他勤于笔耕,撰写的《把竞争机制引进工会》1988年被收入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工会改革理论研究》一书;《工会应把维护职工当前的具体利益作为基本职能》1988年被全国工人运动研究会收入论文专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必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1990年被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收入《林业工会理论研究》一书;他与人合作的《关于我区地县党政机关干部积极性状况的调查报告》获1989年全区社科研究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并获省委组织部优秀调研成果奖。1994年参与地委《县区林业局各类领导干部职位规范》课题研究,担任副主编,获地区社科二等奖,并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他主持编写的《脊粱》、《企业法题解》,分别由工人出版社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96年获地区优秀公务员嘉奖奖励和地区“十佳公仆”提名奖;1997年被地委机关党委授予“十佳公仆”称号,同年被中国农林工会授予“职工自营经济优秀组织者”称号;1998 年获地区“最佳公务员”提名奖;1999年获中国职工技术协会“全国职工技协优秀工作者”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