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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维杰

仲维杰






  仲维杰 1951年生于黑龙江省呼玛县,大专文化,运输管理经济师,共产党员,现任呼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1969年在呼玛发电厂参加工作,1972年调入呼玛运输公司当修理工,1976年任货车队驾驶员,1983年任货车队队长,1985年任运输公司副经理,1994年任运输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经理,1998年任现职。任运输公司货车队队长期间,工作勤奋,身先士卒,率领全队驾驶员出色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使货车队成为全公司的主要经济支柱。在任副经理期间,主抓生产和安全工作,全公司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绩。任运输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经理期间,他利用成本测算的方式制订了“客车定额核算、承包经营”的管理办法,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运输企业发展的票款流失、原材料浪费、职工生产积极性不高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做出了“利用职工入股集资、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整章建制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为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改革经验被省交通系统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1998年对呼玛运输公司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初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改制过程中,妥善安置了离退休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很好地解决了精简机构、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着现代企业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委员会全新的企业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制订了企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行企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企业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改制后企业取得了经济稳定增长、市场逐步扩大、车辆快速更新、生产不断发展、文明单位建设跃上新台阶的可喜成果,成为全区国企改革的典型。企业因此获得了全区第八届、第九届劳模会先进集体、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交通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他本人1990年获得地区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1991年、1992年、1993年、1998年获地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1995年获县优秀企业管理者,1999年获县优秀共产党员、地区交通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