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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刘江






  刘江 1951年4月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大学文化,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政协漠河县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
  1968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66分队服兵役;1971年5月,从部队复员到漠河县工作,任古莲区西林吉贮木场政工干事、团总支书记;1975年8月,任西林吉机运队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1978年11月,任机械大修厂党总支副书记;1979年,任团县委副书记;1982年9月,考入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大专班学习;1984年7月毕业后,任中共漠河县委办副主任;1985年7月,任漠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87年12月,任漠河县政协副主席;1993年11月,任漠河县人大副主任;1995年2月任现职。刘江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他勤奋好学,谦虚谨慎,作风扎实,与人为善,廉洁从政,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工作有魄力,有成效,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任现职期间,带领政协一班人,团结全县各族、各界、各阶层人士,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新方法、新路子,为漠河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及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做出了突出贡献。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30年来,撰写主要获奖论文有《浅谈政工干部素养》、《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端正党风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非中共干部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政协工作的特殊性》等。他撰写《关于漠河县职工工资偏低》的调查报告,被全国人大采纳,为全县职工(乃至全地区)争得了高寒补贴,与他人合写的《关于漠河县兴安镇国土流失严重》的调查报告,得到了省地领导的重视,国家投资300万元修筑了护江堤。还先后组织编撰了《漠河风光》画册,《漠河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北极村故事》等书,均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年以来,先后在地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和理论文章多篇。1996年、1997年和1998年连续获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嘉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