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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冶

刘冶






  刘冶 河北省蔚县人,1953年10月出生,中专文化,1983年3月1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政工师,现任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
  1974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74年至1976年任大兴安岭地区城建指挥部技术员,1976年至1978年任大兴安岭吉文林业水泥厂会战指挥部技术员,1978年至1982年任地区城建局规划科技术员,1982年至1984年任大兴安岭地区建委集管科科员,1985年至1990年任地区建委集管科科长,1990年至1995年任地区建委企业科科长,1990年任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任常务副总经理的4年里,分管计划经营、审计工作,负责承揽区内外任务,特别是为了使企业“守住兴安,打入外地”,开辟区外建筑市场,几年来不辞辛苦,带领有关人员常期跑外,广开活源。他工作严细,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协助总经理对基层单位的承包经营不失时机地进行检查指导,有效地推动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1991年发表的《试论国营集体建筑企业竞争的五个差别》论文,获地区土建学会优秀论文四等奖。由于工作突出,1983年、1985年、1986年获地区人事局记功奖励。1989年、1991年、1992年、1993年被地区人事局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1987年被建设部中国集体建筑企业协会授予集体建筑企业协会积极分子称号,1991年度地区抗洪救灾指挥部授予恢复建设、重建家园先进个人称号,1993年度建设部中国集体建筑企业协会授予集体建筑企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