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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刘杰






  刘杰 山东省牟平县人,1963年4月生于黑龙江省龙江县,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现任行署体改委主任。
  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至1989年5月任塔河县依西肯乡副乡长,其间在省委党校研究生班脱产学习两年,1989年6月任塔河县委学习室主任,1993年11月任塔河团县委书记,1994年9月任塔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97年3月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1997年9月任漠河县委副书记,2000年5月任现职。任漠河县委副书记以来,勇于创新,善于管理,县委常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建立了党群部门负责人季度例会制度。宣传思想工作得到加强,在抓好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漠河精神教育活动。在建国50周年庆祝活动中,成功地组织3000人参加20 000人观看的迎国庆合唱晚会,受到国务院调研组和地委领导的好评。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新突破,漠河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称号。全县共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4个,省级文明村1个,地级文明单位标兵11个,地级文明单位18个,地级双文明样板林场1个,地级双文明林场4个。政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名列地区前茅,并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没有发生一起极端事件,是全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最好的单位,受到地委的表扬。他所分管的群团工作成绩显著,县总工会深入开展了“五个百”竞赛活动。1999年完成技术攻关项目35项,创产值180万元,提合理化建议1044项,创效益77.1万元,双增双节实现112.9万元。推行局务、场务公开,在全区受到了表彰。团县委深入实施跨世纪青年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扶贫帮困作用,开展“一号一户一学生”助学帮困活动,共救助特困小学生78人,并建立了一所希望小学。县妇联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创业”活动,成立了家政服务中心,安排30余名下岗女职工从事家政服务,创利6000多元。